新商政代理“一忠一YIZHONGYI及图”商标异议答辩案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的支持审定获胜
委托背景:
委托人上海宇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除经营能源产业外还涉及食品饮料行业,其品牌“一忠一YIZHONGYI及图”在各大商超、农贸市场均有销售,并且通过多年的使用具有非常广泛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案情回顾:
申请人于2011年09月07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一忠一YIZHONGYI及图”在尼斯分类第32类中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经国家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初步核准注册(商标注册号码:9942383)并于商标初审公告第1323期进行公告。在初审公告期间,异议人海南航天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异议人)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一忠一YIZHONGYI及图”商标异议申请,异议理由为申请商标侵犯其在先版权,不应予以核准注册。
申请人在收到国家商标局下达的《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后,及时向我司进行了详细的咨询,我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对比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后,分析认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理由存在成立的可能,但是异议人证据材料方面略显不足,申请人应该进行答辩程序,否则很可能会丧失掉申请商标的商标权利,故建议申请人进行商标异议答辩程序。
申请人采用了我司的建议,在异议答辩期限内委托我司进行了商标异议答辩。2013年09月11日商标局下达了(2013)商标异字第30227号《“一忠一YIZHONGYI及图”商标异议裁定书》,商标局裁定“经审理,我局认为:异议人提供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及其他生产许可证书,不能证明异议人及其合作企业对‘一忠一YIZHONGYI及图’作品享有版权,也不能证明异议人在先使用过‘一忠一YIZHONGYI及图’商标,因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恶意抄袭、抢注‘一忠一YIZHONGYI及图’商标并侵犯相关企业的在先版权证据不足。……我局裁定:异议人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第9942383号‘一忠一YIZHONGYI及图’商标予以核准注册”。至此,申请人上海宇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最终获得了“一忠一YIZHONGYI及图”商标的注册成功。
本案的经典之处在于代理人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准确的判断异议人所提出的异议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有效,恰到好处地适用法律法规,针对异议人理由、证据中出现的失误给予有利的辩驳反击,维护了委托人的商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