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协议范本公示
商 标 买 卖 代 理 合 同
甲 方:
乙 方:辽宁新商政国际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第 号“ ”商标的委托方和代理方,在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下就商标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商标的具体情况、转让费用金额、支付条件如下:
(商标图样)
1、转让商标类别: 类;
2、转让商标注册号: ;
3、转让商标名称: ;
4、转让商标的专用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转让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 详见注册证书(截止)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切商标转让所需必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商标注册证原件、公证书原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公司执照副本复印件(签章)、转让申请书原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商标转让协议书原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 商标使用授权书原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股东决议、工商注册机读档案等。
7、金额:该商标转让费人民币 元(大写 整)。
8、支付方式:□现金 R转账; 甲方银行账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二、款项支付、甲乙双方应履行办事流程
1、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商标定金 元(大写: 整)后,应安排法定代表人 在 个工作日内携带公证需要的文件、公章等,协助乙方办理商标公证事宜,并将公证书原件交付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公证书原件及商标转让申请相关文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商标转让余款人民币 元(大写: 整)给甲方。
2、甲方收到余款后商标的所有权即归乙方指定的单位(个人)所有,甲方交付包括以下文件:《商标注册证》原件、《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原件2份(盖章/签字)、《商标代理委托书》原件-转让方-2份(盖章/签字)、《商标转让协议书》原件(商标局用)2份(盖章/签字)、《商标使用授权书》原件(盖章)2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2份给乙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 甲方必须向乙方告知被转让商标的具体情况, 包括商标是否已下达证书、是否有效期内的许可、质押、合作等权利与义务事项,不得隐瞒,如若发现甲方未如实相告,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保证是上述被转让商标的权利所有人,保证该商标的资料准确性,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或再将该注册商标转让给第三方,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按本合同所述之流程及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并配合乙方办理此商标转让的相关手续。
5、若发现该商标在同一类上尚存在与上述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甲方应无条件将其(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给乙方指定的单位(个人)。乙方不需支付额外的转让费而获得这些相似的商标所有权。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负责本合同商标转让事宜的办理及按约定支付转让款的义务。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转让商标的权利。
五、违约责任:
1、本商标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若因甲方商标原因导致转让不成功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2、关于定金的约定: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拒绝转让或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协助乙方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则甲方退回定金;若乙方违约,甲方定金不予退回。
3、如果乙方在公证书出具后未能付清余款的,超过约定时间3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利将该商标转让给他人,前期所收取定金不予退回,合同作废。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交付定金,超过约定时间2个工作日的, 甲方有权利将商标转让给他人,合同作废。
六、双方就具体商标代理事务的约定有不明之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后生效。(此合同传真件及扫描件有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 (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紧急联系人及手机: 紧急联系人及手机: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