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商标转让
详细介绍

辽宁新商政国际商标专利事务所服务大连商标注册行业19载,为您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涉外商标转让服务。


       涉外商标注册完成后,如涉外商标注册人对该涉外商标进行了买卖、赠与行为,仅签订商标买卖合同或商标赠与合同是不能完成该涉外商标的商标权利转移的,应当向境外商标审查机关提出涉外商标转让申请。若未及时办理涉外商标转让则不会产生商标权利的转移,商标买受人/受赠人仅凭商标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无法获得商标权。


       在此特别提醒涉外商标买受人/受赠人注意,切勿因忽略此处细节,而导致无法弥补的商标权利损失后果。

涉外商标转让服务:

1、凡本事务所代理的涉外商标案件,均提供相关外文主要内容的翻译服务。

2、准备阶段,为涉外商标转让申请人提供免费的涉外商标转让指导服务、涉外转让商标基础不规范之解决方案服务。

3、申报阶段,境外合作律师事务所全程为涉外商标转让申请人提供涉外商标转让申请手续的标准化文件,并根据涉外商标转让申请人的情况可以提供上门服务,涉外商标转让申报文件齐全的于当日提交境外合作律师事务所,由境外律师事务所撰写并提交涉外商标转让申请文书(马德里协议体系注册的涉外商标,则于当日提交国家商标局)。

4、审查阶段,全程为涉外商标转让申请人提供涉外转让商标的免费咨询服务,及时接、发境外律师事务所和境外商标审查机关的各种文书文件,及时关注相关涉外商标转让的审查信息,及时通知涉外商标转让申请人,境外商标审查机关相关的审查信息,并提供专业建议。

5、核准阶段,全程为涉外商标转让申请人监护涉外商标转让接受通知/涉外商标转让完成通知的动态,及时通知涉外商标转让申请人领取境外商标审查机关下达的《商标转让接受通知书》/《商标转让完成通知书》/转让后新的《商标注册证》原件,同时根据涉外商标转让申请人的情况可以提供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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