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许可备案
详细介绍

辽宁新商政国际商标专利事务所服务大连商标注册行业19载,为您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服务。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服务:


1、准备阶段,为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人提供免费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指导服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拟定、备案商标基础不规范之解决方案服务。

2、申报阶段,全程为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人提供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手续的标准化文件,并根据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人的情况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报文件齐全的于当日在国家商标局电子信息系统内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

3、审查阶段,全程为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人提供备案商标的免费咨询服务,及时接、发国家商标局的各种文书文件,及时关注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审查信息,及时通知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人,国家商标局相关的审查信息,并提供专业建议。

4、核准阶段,全程为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人监护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核准通知书的动态,及时通知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人领取国家商标局下达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核准通知书》原件,同时根据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人的情况可以提供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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