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政代理澳大利亚宝珍中国“BOB JANE T-MARTS”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撤销申请案
得到国家知识产区局的支持审定获胜

商标图案
委托背景:
委托人宝珍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委托人)是澳大利亚最大轮胎公司BOB JANE轮胎公司注册的对华运营企业。BOB JANE轮胎公司由澳大利亚轮胎大王、赛车界名人BOB JANE创建,现已成为澳洲最大的轮胎供应商,也是澳洲最大的汽车连锁修理工厂。
案情回顾:
BOB JANE公司最初进入中国时就发现其商标“BOB JANE T-MARTS及图形”已经被另外一家企业所抢注,这是当时困扰其在华投资及经营的最大难题。2011年1月其在华代理律师联络到我司并进行了详细的咨询,我司分析后认为有足够的理由和证据撤销该抢注商标,最终宝珍中国有限公司采纳我司的建议,向第3274244号“BOB JANE T-MARTS及图形”注册商标提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
2013年08月20日国家商标局下达了《关于第3274244号“BOB JANE T-MARTS及图形”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编号:撤201100730),商标局决定:“……鲍勃珍妮有限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未向我局提交其使用第3274244号‘BOB JANE T-MARTS及图形’商标的证据材料。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第3274244号‘BOB JANE T-MARTS及图形’商标,并予以公告;原第3274244号《商标注册证》作废。”。至此,我司完成了委托人委以的重任,将该案件的抢注商标成功撤销,解决了BOB JANE公司在华投资、运营的最大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