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政代理六一儿童商店“六一;LY”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撤销答辩案
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审定获胜
商标图样
委托背景:
大连西岗区六一儿童商店由法定代表人鲁桂凤(下称:委托人)于1996年1月11日创立,经过近20年的不断经营与发展,现已成为大连市知名的集零售、批发和定制儿童用品为一体的企业。目前,大连周边下辖的市、镇、乡均有大量的客商来该企业批发、定制商品。委托人鲁桂凤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2004年07月28日就我所,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六一LY”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于2007年12月28日获得“六一LY”商标的商标权,并于同年授权给自己的店铺持续使用至今,已有二十年历史<大连商标注册>。
案情回顾:
2015年3月我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第4192413号“六一;LY”注册商标撤三答辩案。接案后我所成立专案组针对北京尚华永世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起“六一;LY”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撤销申请,做了全面剖析。并与“六一;LY”商标持有人鲁桂凤取得联系,调查商标使用事实http://www.dltrademark.com,收集商标使用证据,并对主要证据进行证据保全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依靠我所对个案例类型的实务经验,撰写答辩材料,最终赢得商标局对我方答辩理由和事实证据的支持,本案最终帮助委托人依法维护其拥有的商标权益。<大连商标注册>
国家商标局审理决定摘要如下:
“我局经审查认为,鲁桂凤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有效,北京尚华永世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销理由不能成立。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北京尚华永世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撤销申请,第4192413号第35类‘六一LY’注册商标不予撤销。”国家商标局发文编号为:商标撤三字〔2015〕第Y005529号。<大连商标注册>
至此,由我所代理的“六一LY”注册商标撤三案答辩案,以国家商标局不予撤销审定;驳回北京尚华永世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销申请终结。新商政国际商标专利事务所,为委托人维护了商标权利。<大连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