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常用知识解读-文莱
新老朋友们,大家好!为响应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大连辽宁新商政国际商标专利事务所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讲系列活动,旨在与大家一起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认知和意识,努力提升我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基础和氛围,为我国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尽绵薄之力。
本篇为《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常用知识解读-文莱》,着重解读大家比较关心的用到最多的基础权利获取相关内容和注意事项。
文莱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0年6月1日实施的《商标法》。由文莱商标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马来语。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是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文莱商标注册采用“使用在先”原则。
文莱是《TRIPS协定》、《WIPO公约》、《巴黎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同时也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商标注册可通过“单一国家注册”方式办理,亦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
目前,文莱官方采用尼斯分类第7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表多类申请。文莱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文字、名称、图形、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标语、外观、动态图等。
非在文莱居住的申请人,必须委托当国的代理人代理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 商标图样;
2. 类别及具体商品/服务名称;
3. 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 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申请注册文莱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审查→公告(3个月异议期)→核准→发证。以上流程一切顺利的情况下全部走完大约需要24个月左右的时间。
关于文莱商标的维护,文莱商标注册成功后有效期是十年,自申请之日开始计算,在商标到期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到期未续展的将会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办理的续展申请依然会被接受,但是会增加宽限期费用,续展成功后的商标有效期将继续延长十年。
文莱商标注册后,在有效期内通常可能会遇到如下的权利挑战并被撤销:
1. 与在先商标冲突;
2. 商标具有描述性;
3. 商标缺乏显著性;
4. 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5. 驰名商标;
6. 恶意注册;
7. 与在先的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著作权、人名等;
8. 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未在文莱境内实际使用的。
上述第8条是我国申请人遇到较多的一种情况,申请人通常可以向文莱商标局提供以下证据来应对:(1).发票;(2).营业额证据;(3).标签;(4).产品目录;(5).包装、装潢;(6).报价单;(7).广告;(8).市场调查结果;(9).书面声明;(10).展会照片、参展资料;(11).进行过维权行为的证据。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文莱依然在沿用第7版尼斯分类的内容,其与《WIPO》和国内使用的第11版2022文本的尼斯分类内容区别较大,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千万要进行区分,以防止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影响授权结果和时间。
以上就是本次宣讲分享给大家的内容,希望能对您的事业有所帮助。(作者:辽宁新商政国际商标专利事务所,大连商标注册丨大连版权登记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