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2022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保护宣讲系列十
“日本商标申请常用知识解读”
新老朋友们,大家好!又到了一年一度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响应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大连辽宁新商政国际商标专利事务所特借此机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讲系列活动,旨在与大家一起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认知和意识,努力提升我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基础和氛围,为我国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尽绵薄之力。
本篇为《大连2022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保护宣讲系列十》,本篇我将为大家介绍日本知识产权保护基础知识,以企业用到最多的商标知识产权类型为主,着重解读大家比较关心的用到最多的基础权利的获取相关内容。
今天我就为大家讲解日本注册商标权利的获取途径,以及相关基础知识和注意事项。
日本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1959年4月13日颁布、2015年4月1日修订的《商标法》。由日本特许厅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日语。日本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是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日本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但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按“在先使用”主张商标权。
日本是《里斯本条约》、《巴黎公约》、《尼斯协定》、《WIPO公约》、《马德里议定书》、《商标法条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是《马德里协议》成员国,故商标注册既可以通过“单一国家注册”方式办理,也可以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
目前,日本官方采用尼斯分类第11版2022文本的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表多类申请。日本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文字、名称、图形、三维标识、颜色组合、标语、声音、气味、全息图等。
在日本没有固定住所的自然人或企业,可以直接在日本特许厅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注册申请,但是必须指定日本境内的通讯地址,否则需要委托当国的代理人代理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 商标图样;
2. 类别及具体商品/服务名称;(一类内注册超过7个群组,否则需要提供实际使用证据或意向使用说明书)
3. 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 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日语译文。
申请注册日本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2个月异议期)。以上流程一切顺利的情况下全部走完大约需要8-12个月左右的时间。
关于日本商标的维护,日本商标注册成功后有效期是十年,自注册之日开始计算,在商标到期前6月内可以办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到期未续展的将会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办理的延展申请依然会被接受,但是会增加宽限期费用,续展成功后的商标有效期将继续延长十年。
日本商标注册后,在有效期内通常可能会遇到如下的权利挑战并被撤销:
1. 与在先商标冲突;
2. 恶意注册;
3. 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4. 商标缺乏显著性;
5. 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6. 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未在日本境内实际使用的。
上述第6条是我国申请人遇到较多的一种情况,申请人通常可以向日本特许厅提供以下证据来应对:(1).发票;(2).营业额证据;(3).标签;(4).产品目录;(5).包装、装潢;(6).报价单;(7).广告;(8).市场调查结果;(9).持续维护的网站;(10).书面声明;(11).基于互联网的使用;(12).展会照片、参展资料;(13).进行过维权行为的证据;(14).书面声明。
日本先发证在公告、异议的制度与我国差别较大,因此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在获得日本商标注册证后,要继续密切关注该注册商标的最新动向,以便尽早发现异议程序并做好应对准备。
以上就是本次宣讲分享给大家的内容,希望能对您的事业有所帮助,同时也预祝本次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宣讲活动的举办圆满成功。(作者:辽宁新商政国际商标专利事务所,大连商标注册丨大连版权登记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