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2022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保护宣讲系列三
“欧盟知识产权保护之商标申请常用知识解读”
新老朋友们,大家好!又到了一年一度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响应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大连辽宁新商政国际商标专利事务所特借此机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讲系列活动,旨在与大家一起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认知和意识,努力提升我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基础和氛围,为我国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尽绵薄之力。
本篇为《大连2022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保护宣讲系列三》,本篇我将为大家介绍欧盟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以企业用到最多的商标知识产权类型为主,着重解读大家比较关心的用到最多的基础权利的获取相关内容。
今天我就为大家讲解欧盟注册商标权利的获取途径,以及相关基础知识和注意事项。
欧盟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8年10月22日第2008/95/EC号指令《关于协调和统一各成员国关于商标的法律》。由欧盟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英语、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欧盟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这与之前介绍的美国商标“使用在先”原则不同。
欧盟是《TRIPS协定》、《世卫组织药草控制框架公约》、《奥胡斯条约的基辅议定书》、《残疾人权利公约》、《赫尔辛基水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欧盟为《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故商标注册可通过“欧盟注册”或“马德里注册”的方式办理。
目前,欧盟知识产权局采用尼斯分类第11版2022文本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描述,接受一表多类申请。欧盟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图形、记号、颜色组合、立体形状、声音等。在欧盟注册商标成功后,在所有成员国内有效,因此是非常具有性价比的海外商标注册及保护途径。
在欧盟成员国内没有住所或主要营业场所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委托该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 商标图样;
2. 类别及具体商品/服务名称;
3. 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 若声明优先权的,需要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申请注册欧盟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审查(绝对理由)→公告(3个月异议期)→核准发证。以上流程一切顺利的情况下全部走完大约需要5个月左右的时间,需要注意的是欧盟已经全部电子化办公,因此下达的商标注册证书为电子版,无纸质证书。
关于欧盟商标的维护,欧盟商标注册成功后有效期是十年,自申请之日开始计算,在商标到期前6月内可以办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到期未续展的将会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办理的延展申请依然会被接受,但是会增加宽限期费用,续展成功后的商标有效期将继续延长十年。
欧盟商标注册后,在有效期内通常可能会遇到如下的权利挑战并被撤销:
1. 依据《商标条例》第52-54条提出商标无效请求:(1).违反禁止注册条款;(2).申请人在提交商标申请时具有恶意;(3).在先商标人或名称权、肖像权、版权、工业产权等在先权利人提出无效请求。
2. 依据《商标条例》第51条提出撤销:(1).无正当理由,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未在当地区实际使用;(2).成为通用名称或形状;(3).商标实际使用可能导致公众多商品/服务的性质、质量和产地等产生误认。
上述第51条第1款是我国申请人遇到较多的一种情况,申请人通常可以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供以下证据来应对:(1).发票;(2).营业额证据;(3).标签;(4).产品目录;(5).包装、装潢;(6).报价单;(7).广告;(8).市场调查结果;(9).持续维护的网站;(10).书面声明;(11).基于互联网的使用;(12).展会照片、参展资料;(13).进行过维权行为的证据。
目前,欧盟包括27个成员国:奥地利、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德国、卢森堡、瑞典、丹麦、希腊、荷兰、芬兰、爱尔兰、葡萄牙、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爱沙尼亚、立陶宛、马耳他、塞浦路斯、拉脱维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
以上就是本次宣讲分享给大家的内容,希望能对您的事业有所帮助,同时也预祝本次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宣讲活动的举办圆满成功。(作者:辽宁新商政国际商标专利事务所,大连商标注册丨大连版权登记专业机构)